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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抚州林业   发布日期:2017-05-24 21:13:00  点击数:

各有关市、县(区)林业局,各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单位

为提高我省林木良种基地生产和管理水平,及时评价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6159号)、《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考核办法(试行)》(办场字〔2012230号)和《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2016年度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省2016年实施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项目的10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21个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根据《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考核办法(试行)》和2016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基地生产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科技支撑情况、基地管理情况、基地科研情况等。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方法进行,具体考评内容和考评指标见附件2

(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单位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用新技术培育苗木、苗木销售、生产经营管理和档案建设等情况,采取百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考评,具体考评内容和考评指标见附件3

三、考核方法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1、听取汇报。

2、实地查看。根据批复的2016年度作业设计查验现场,主要查看:是否完成了批复的建设内容;是否按有关技术路线实施;抚育和树体管理是否到位,有无枯枝、畜害、病虫害等。

3、查阅账目和档案资料,包括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项目建设管理档案。

(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单位

以各良种苗木培育单位自查为主。考核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抽取单位数量为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单位总数的30%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总分在7090分的为合格,总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考核不合格的,调减其2018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资金;良种培育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2017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的资格。

五、时间安排

1、各有关单位请于201769前完成自查,并于614日前将自查自查材料汇编提交给省种苗局同时报送给市、县()林业局。

2、省林业厅将抽调厅计财处、省种苗局和厅稽查办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于6月组织开展实地考核。

六、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组织辖区内的被考核单位精心自查,积极作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在考核前,应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2016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档案建设,同时按自查材料文件汇编目录(见附件45)报送自查材料1份,自查材料不齐全的单位将不予考核。

3对在考核考评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和工程建设质量等问题,将全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中央林木良种补贴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陈建华(省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局);联系电话:079185269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