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局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我局“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九个严禁”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等年货节礼或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土特产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参与各种赌博活动。
二、加强廉政教育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三、加强督查检查
局纪委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加强对“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九个严禁”执行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查快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举报电话:0794—8279672
电子邮箱:fzlyxx@163.com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