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封山育林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全市封山育林意见》(抚发[2015]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封山育林工作,我局于6月初对各地封山育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宣传发动情况。全市绝大多数县(区)已张贴了封山育林通告,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发放封山育林宣传单。截止6月10日,乐安县张贴了1800份封山育林通告到各乡(镇)、村、组,发放了4500份封山育林宣传单,悬挂了7条宣传横幅;南城县在各乡(镇)、村、组共悬挂280条横幅和1800条宣传标语,张贴了2000余份《南城县人民政府封山育林通告》,发放了5.8万余份封山育林宣传单;宜黄县张贴了3500份封山育林通告到各乡(镇)、村、组,发放了4.5万份封山育林宣传单,悬挂了200条宣传横幅;东乡县张贴了4800份封山育林通告到各乡(镇)、村、组,发放了9万份封山育林宣传单,悬挂了100条宣传横幅;资溪县张贴了1000份封山育林通告到各乡(镇)、村、组,发放了3000份封山育林手册,悬挂了300条宣传横幅;临川区张贴了1万份封山育林通告到各乡(镇)、村、组,发放了1万份封山育林宣传单,悬挂了50条宣传横幅;广昌县张贴了1500份封山育林通告到各乡(镇)、村、组,发放了5万份封山育林宣传单,悬挂了500条宣传横幅;南丰县张贴了3000份封山育林通告到各乡(镇)、村、组,发放了10万份封山育林宣传单,悬挂了1000条宣传横幅;金溪县张贴了1440份封山育林通告到各乡(镇)、村、组,发放了3100份封山育林宣传单,悬挂了750条宣传横幅。
2、禁牌界碑等标志完成情况。截止6月10日,全市已制作完成3254块宣传牌,551块界桩。其中:乐安县已制作980块宣传牌;南城县已制作1080块宣传牌,200块界桩;崇仁县已制作5块宣传牌;黎川县已制作22块宣传牌;宜黄县已制作160块宣传牌,80块界桩;南丰县已制作200块宣传牌;资溪县已制作347块宣传牌;金溪县已制作26块宣传牌,63块界桩;临川区已制作334块宣传牌;广昌县已制作260块宣传牌,258块界桩。
3、护林队伍建设情况。截止6月10日,全市已招聘护林员3080人,其中:乐安县按照每人每年1.5元/亩的标准聘请护林员508人,从5月1日起进行巡山,每月不少于25天;南城县按照每月500元/人的标准招聘了护林员300人;宜黄县按照每人每年1.5元/亩的标准招聘了护林员420人;黎川县由公益林护林员兼职封山育林护林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元/亩,共有护林员120人;东乡县按照每人每年1.5元/亩的标准招聘了护林员289人;资溪县按照每月600元/人的标准招聘了封山育林护林员207人;金溪县按照每年7200元/人的标准,已聘用164名封山育林护林员;临川区按照每年6000元/人的标准招聘了封山育林护林员230人;广昌县按照每月300元/人的标准聘请了188名护林员;南丰县按照每月1000元/人的标准招聘了54名专职护林员,各乡镇按照每月200元/人的标准招聘了600名兼职护林员。
4、封山育林经费保障情况。
乐安县安排封山育林经费293万元,其中护林员工资278万元,宣传栏制作费15万元;资溪县安排封山育林经费251.04万元,其中护林员工资149.04万元,封山育林牌、桩等102万元;黎川县每年安排封山育林经费110万元,其中90万元工作经费,20万元宣传费用;南城县安排封山育林经费610万元;金溪县安排封山育林经费100万元;广昌县安排封山育林经费66万元;临川区安排封山育林经费310万元;南丰县安排封山育林经费650万元;东乡县安排封山育林经费145.9万元;宜黄县安排封山育林经费560万元。
二、存在问题
全市封山育林工作进展整体推进较快,但县(区)进展不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封山育林禁牌界桩等封山标志竖立情况较慢。如崇仁、东乡等县。
2、封山育林进度及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县(区)未能按时报送工作进度,存在迟报和不催不报的现象。目前仅南城、崇仁编印了封山育林简报并及时报送市封山办,黎川、金溪等县未报送过相关信息。
3、崇仁县封山育林经费未落实。
三、几点要求
1、加大对封山育林宣传报道力度。各县(区)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认真策划组织,利用各种主流媒体,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包括向上、向下宣传,向上宣传即充分挖掘本地封山育林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及经验,向下宣传即将封山育林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自觉地参与到封山育林中来,使封山育林政策坚实有效的执行,特别是前期已开展封山育林的县,要把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封山育林的新政策、新措施进一步宣传到位。
2、完成封山禁牌等标志竖牌。各县(区)要抓紧时间,争取在6月底完成竖牌工作,及时报送竖牌工作信息。
3、扶持和鼓励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各地在做好封山育林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要扶持和鼓励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加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如林下药材种植、林下养殖、林菌、森林食品、森林旅游等产业发展。
4、加强每月调度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效率意识、讲时间、讲速度,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并按时报送封山育林进度。凡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县(区),将在年度封山育林考核考评工作中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