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期(全市封山育林专刊)
365体育彩票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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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市封山育林督导情况的汇报
◆截止3月25日,全市各县(区)除金溪县外已上报封山育林规划到市林业局备案,乐安、南城、东乡、宜黄、崇仁等县召开封山育林全县动员大会;南城县已完成了全县1080个大、中、小型封山育林碑牌设立地址工作和招标工作,预计4月中旬可结束竖牌工作,崇仁县在交通明显地段设置了三个大型醒目的封山育林宣传牌,黎川县准备结合公益林管护制作封山育林宣传牌21块;乐安县封山育林禁牌预算经费179.05万元。广昌县已制作永久性铁制封山育林禁牌数百块立于各交通要道,县本级制作三块大型宣传牌,其余由各乡镇制作,宜黄县、东乡县、资溪县、金溪县、临川区封山育林禁牌界桩等封山标志选址、制作正在准备过程中;南城县已开展封山育林护林员选拔、招聘工作,东乡县护林经费经财政核定108.36万元;乐安县聘请专职护林员605人,宜黄县护林员队伍经费已经落实(含界桩、标志等专项经费共计560万元),广昌县护林员工资每月300元由县财政预算并统筹发放至护林员“一卡通”帐户,临川区财政拨付解决护林人员每人每年6000元的护林工资,目前人员还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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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5体育彩票上报《抚州市封山育林考核奖励办法》
经过市林业局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同时局主要领导亲自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并在全市林业局长工作会议上印发至各县(区)征求意见后,市林业局已拟定《抚州市封山育林考核奖励办法》(送审稿),于3月27日上报市政府请求以政府名义印发执行。该《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奖惩办法等,其中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宣传发动、护林队伍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育林工作、经费保障和完成年度封山育林主要目标等方面,实施加减分奖惩制度。奖励办法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规划实施方案中封山育林面积实行基础奖励和考核奖励,并设立一至三等奖核发奖金。
3、杨大进赴广昌县调研封山育林工作
3月8日,市林业局杨大进局长率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同志赴广昌县调研封山育林工作,县林业局有关领导陪同。调研组一行察看了广昌县封山育林禁牌等宣传标志,并在驿前镇政府听取了县林业局、驿前镇政府关于封山育林情况汇报。随后,杨大进同志作出点评:一是广昌全县上下高度重视封山育林,县、乡、村及林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为全市封山育林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二是封山育林氛围浓厚,宣传牌、宣传标语多;三是摸索出封山中出现的难题的破解对策和措施,可操作性强;四是封山育林落脚点即护林队伍建设,抓得实,抓到点上。同时,杨大进指出:要继续加强护林队伍建设,配齐护林员,避免出现护林盲区;要完善封山育林相关制度建设,特别是乡(镇)、村委会要把相关制度上墙;要把防火宣传与封山育林宣传结合起来;要率先摸索实施“山长制”,为全市推行山长制提供经验。期间,调研组还视察了广昌县高虎脑生态公益林场贯桥分场,对该场改革后的发展提出有关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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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丰县新一轮封山育林做到“四快”
自2月中旬以来,南丰县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新一轮(2016-2020年)全县封山育林工作。一是快协调。该县派出12个封山育林督导组深入各乡镇,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工作协调。要求在前期封山育林的基础上,做到封育范围不变、封育标准不降、封育措施不减,加快推进辖区内封山育林的常态化管理。二是快宣传。目前,已订制永久型封山育林宣传牌20块,发放封山育林通告5000份,以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三是快巡查。县封山育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和森林公安干警组成4个巡查组,分别对紫霄、付坊、东坪等重点林区进行了专项巡查,要求各乡镇、村委会恪守制度管护、强化法规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快查处。加强林政管理,对群众举报的有关封山育林的案件线索,及时出动、调查取证、当场处理。
目前,该县已取缔非法经营加工点2户,林政处罚2起,移交森林公安立案查处2起,确保了封山育林有序地实施。
5、资溪县出台实施封山育林管理办法
3月5日,资溪县委、县政府印发《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将封山育林列入“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绿色发展”战略内容,提出23条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对封育范围、原则、职责及保护、培育等,该《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全县除毛竹林、经济林外,纳入国家、省级、地方生态公益林的林地全封,天然林区及人工幼林(除抚育措施外)的林地全封,对进入或即将进入近成熟林的人工用材林、速生丰产林的林地实行轮封。二是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管理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三是实行属地管理,国有林地管护和培育工作由各国有林场负责;集体山林管护工作由各有关乡(镇)、村委会负责;属已合法流转或承包经营的林地,由林地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负责。四是实施单位应在封山育林区域周边设置界桩(标)和其他封山育林设施,在进山主要路口等醒目处设立封山育林牌、防火护林公约,明示封山育林区的范围、方式、期限,管护人员和管护措施以及违法、违规处理办法。五是县委、县政府成立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村委会、各生态公益型林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县政府与各乡(镇、场)签订封山育林责任状,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范围内封山育林的管理工作,县森林公安机关、林业执法大队负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林区秩序稳定。六是各乡(镇)及村委会和国有林场在封山育林区组建防火护林组织,按照每3000-5000亩左右配置一名护林员的标准,制定防火护林公约和奖罚措施,落实防火护林责任;各乡(镇)要组织村委会、村小组召开群众大会,讨论、制定防火护林村规民约;各国有林场要召开职工大会,明确职责,制定管理办法。
6、资溪5年内封山育林124.1万亩
近日,资溪县政府与乡(镇、场)签订封山育林责任状,进一步落实责任期限、责任目标和奖惩措施,确保5年内全县完成封山育林124.1万亩任务。
为确保封山育林工作取得实效,资溪县落实县、乡(镇、场)封山育林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村、林权所有者及有关单位封山育林责任制,成立乡、村两级护林队伍,制定封山育林和护林防火村规民约,切实做好封山育林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封育期间“八个禁止”,即:禁止商业性采伐林木(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除外);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禁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禁止擅自开垦、采石、采矿、采砂、取土、采脂、挖树桩、掘根、剥树皮及其他毁林活动;禁止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禁止烧荒、野炊、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等行为;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森林防火、封山育林标牌、界桩(标)、围栏及其他设施;禁止从事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的其他活动。
通过5年封山育林,该县封育区内植被明显增加,林分质量显著提高,逐步建立起结构稳定、功能强大、效益明显的森林生态系统。到2020年乡(镇、场)森林蓄积总量达到102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015年度水平以上,全县森林生态功能和林业经济效益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7、宜黄县全面推进封山育林工程
宜黄县决定全面推进封山育林工程,实施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宜黄县实施封山育林总面积182.07万亩,其中轮封面积9.3万亩,毛竹林和经济林不封,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不封。预计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达到15.82万公顷,森林面积达到14.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77.25%,乔木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5.2立方米/亩,森林蓄积量每年递增30.59万立方,达到835万立方以上,毛竹总株数达到9800万根,树种、龄组结构得到改善,森林质量明显提高,当前林相难看的局面将明显改变。
8、东乡县召开封山育林工作大会
3月22日,东乡县召开封山育林工作大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场党委书记、乡(镇)场长、分管领导、县驻村“四进四联四帮”干部、县林业局股级以上干部、森林公安股级以上干部共计280人参加大会。县委常委李群彪主持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邹孟义讲话,并向各乡(镇)场下发《东乡县封山育林责任状》,县林业局党委书记饶国华就封山育林工作进行布署发言。通过召开此次大会,统一了思想和布局,明确了封山育林工作责任和工作重点。
9、临川区建立“山长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三月中旬,临川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临川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山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通过标志着该区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迈出了创新的一步。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该区积极探索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山长制”,构建区、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该区实施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山长制”,是按照行政区域分布,将全区所有山场落实到区、乡、村三级,实行“山长”负责制度,其中区级“总山长”、“副总山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级“山长”由区四套班子领导担任,“乡山长”由乡镇场长担任,“村山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等22个部门和单位为“山长制”区级责任单位。通过建立“山长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共同承担着林木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封山育林管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打击毁林犯罪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任务。
10、南城县举行封山育林碑牌建设项目招标会
3月3日下午,南城县封山育林碑牌建设项目招标会在县建设局顺利举行。会议由县建设局工程建设招标办负责人主持,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3个投标单位共同参加。
在招标会上,招标办负责人首先对招标资质审核情况进行公布,在明示开标会议的现场纪律后,由唱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各个投标单位均对密封情况表示无异议。在经过答辩环节后,根据各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报价、工期、其他管理及技术保证措施等方面确定了1家中标单位。
此次招标会议在严肃、和谐的氛围中进行,评标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明确双方责任,并签订承诺书,将招标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制度化、阳光化。
11、南城县护林员招聘工作进展顺利
南城县积极开展封山育林护林员选拔、招聘工作。截止3月3日止,龙湖镇、里塔镇、上唐镇、浔溪乡、建昌镇、天井源乡先后完成护林员的选拔招聘,共计招聘护林人员121人,其中:龙湖镇41人,里塔镇26人,上唐镇21人,浔溪乡10人,建昌镇7人,天井源乡16人。其余乡(镇)护林员选拔招聘工作仍在开展中。
12、崇仁县积极签订封山育林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6年3月9日,崇仁县人民政府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林垦场等22个单位签订了《崇仁县封山育林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崇仁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该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农林垦殖场也将陆续与下属各村委会、分场逐级签订两个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责任落实到位。
13、宜黄县出台封山育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3月23日,宜黄县正式印发《宜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黄县封山育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3号)文件,《办法》明确了护林员的聘用和管理,提出由乡(镇、场)负责对护林员队伍的选聘和日常管理工作,护林员管理面积上限为5000亩,下不设限;同时明确护林员职责、护林员考核和奖惩制度,提出管护面积在2000亩以下的按1.6元/亩.年的标准、2000亩以上的按1.4元/亩.年的标准计发工资。《办法》的出台,为扎实推进宜黄县封山育林管护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