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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林安”行动
来源:抚州林业   发布日期:2017-12-15 23:11:44  点击数:

为服务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进出口林产品安全,维护我市生态安全,防止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根据省林检局《关于印发〈全省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林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林检字﹝2017﹞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1月起至2019年6月结束,分两个阶段在全市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林安”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对象:第1次重点检查对象为:①检查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企业,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批许可的生产、使用涉及外贸货物木质包装的热处理企业;②检查进口木材、板材的企业;③其他非法生产、加工、调运疫区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企业和个人。第2次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①林木种苗、景观植物的国(境)外引种、销售企业;②进口原木、板材等跨区调运检查;③其他非法生产、加工、调运疫区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企业和个人。

本次行动主要检查内容为:1、检查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及其包装制品的热处理企业,是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审批和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2、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植物检疫证书》收购木材,是否存在非法跨省调运木质包装材料,违法违规加工、经营、调运和使用疫木,以及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疫木台账登记制度、疫木加工管理是否规范等。3、检查进口木材、林木种苗、景观植物是否经过检疫审批,是否存在审批单证假冒伪造、无效、非法夹带、违规调运、逃离监管、未按规定隔离等问题。4、对引进风险高的苗木、景观植物和木材资源的风险评估与查定、检验检疫、事中事后监管。5、查处其他非法生产、加工、调运疫区松木及其制品包装材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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