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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禁挖春笋保护毛竹资源
作者:抚州林业 发布于:2016-06-08 16:30:42 点击量:

为保护毛竹资源,日前,江西省泰和县发布《关于禁挖春笋的通告》,规定3月20日至5月5日为禁笋护竹期。在此期间,全县严查挖笋、运笋、卖笋、砍伐毛竹等行为。

《通告》要求,近期,各乡村集体、国有林场及个体林权所有者要组织人员对经营范围内的竹木资源进行不定期巡护,及时查处和制止乱采乱挖竹笋行为。县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笋护竹专项行动,禁止采挖、收购、贩运和销售春笋,严厉打击盗挖、滥挖春笋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春笋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县停发毛竹采伐许可证,禁止砍伐运输毛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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